近日,協會接到投訴人李連陽舉報注冊會計師劉景春涉嫌出具虛假報告事項,派人專門進行了核查,通過現場核查及調查了解發現,煙臺當地會計市場無序競爭現象嚴重,尤其是大量會計代理中介非法承攬注冊會計師法定業務,向出具業務報告的會計師事務所索取分成回扣,嚴重違反了《注冊會計師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擾亂了經濟秩序,侵害了注冊會計師行業合法權益,影響了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形象,現就有關核查情況發出警示公告如下:
1.被投訴人、注冊會計師劉景春已于2008年5月被撤銷注冊,且未轉為非執業會員。現年67歲,系原煙臺開發區紀委審計局監察局合署單位退休人員,于改制后的煙臺富信會計師事務所執業,后又輾轉多家會計師事務所,2007年1月和他人成立了煙臺興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后產生內部矛盾,2008年5月劉景春轉出該所由協會代管,隨后被撤銷注冊。2010年12月,劉景春成立了煙臺安竹會計代理記賬有限公司,并任法定代表人。
2.此次投訴系投訴人李連陽與被投訴人劉景春之間由于承接注冊會計師業務產生經濟糾紛而引發。李連陽系煙臺瑞星會計事務有限公司主任,李連陽承接了一份“煙臺某某置業發展有限公司”審計業務,委托劉景春出具審計報告,向被審計單位收取審計費2500元,支付給劉景春1500元,劉景春又將此審計業務交由山東華諾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出具審計報告,并支付給事務所100元,由于華諾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注明了“僅供工商年檢使用”,被審計單位認為該審計報告不能同時滿足銀行、稅務等部門需要,終止委托,送回審計報告,要求退款,李連陽退款給被審計單位(2500元),但劉景春沒有退款(1500元),直接引發李連陽投訴。
3、經現場核查,投訴人李連陽與被投訴人劉景春均為會計代理公司人員,均低價承攬審計驗資業務,與多家會計師事務所合作,收取業務收入分成,甚至聲稱能夠聯系墊資驗資,非法從事注冊會計師法定業務,擾亂會計市場,加劇會計師事務所惡性競爭,損害注冊會計師行業形象和行業合法權益。
鑒于以上情況,要求全行業,尤其是煙臺市的會計師事務所要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嚴格遵守執業準則,堅決杜絕非法設立分支機構、提供業務收入分成回扣、壓價競爭、不顧執業質量等違法違規行為。與上述兩家會計代理中介有業務聯系的會計師事務所要認真進行整改,并于7月20日之前主動向協會提交整改報告。協會鼓勵會計師事務所相互監督,并按照新印發的區域自律工作規定開展自律活動,對于不能認真自查自糾、仍一意孤行的事務所,協會將列入檢查重點,進一步加大查處和懲戒力度。
此公告將同時提請煙臺當地財政、工商、金融、公安等部門、單位關注會計市場狀況,依法加大監督力度。
協會監督聯系電話:0531-82919699,13805318827。
二○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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