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代開發票”四個字,很多人是不是眼前閃過“代辦各種證件、代開各種發票”的小廣告?
我們可不是您們想象的那種機構,我們是正規的稅務師事務所根據國家的規定、接受稅務局的委托、授權,依法、依規進行的正規的代開發票業務。

代開發票是我們仁誠集團下屬公司——濟寧仁誠稅務師事務所2020年新開展的業務,是國家稅務總局濟寧市任城區稅務局,為優化納稅服務,最 大限度方便納稅人,以“任城稅票代【2020】2號”——《委托代開普通發票協議書》,委托我所代開普通發票的業務。

在金稅三期監管下,特別是2018年第28號公告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發布后,發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關于代開發票,你需要了解基本要求是什么,什么樣的可以開,什么樣的不可以開,并且禁止非法代開發票。因為非法代開發票的,由稅務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虛開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可以并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虛開金額超過1萬元的,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代開發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決定》第十六條規定:需要臨時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可以憑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書面證明、經辦人身份證明,直接向經營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應當先征收稅款,再開具發票。稅務機關根據發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委托其他單位代開發票。禁止非法代開發票。代開發票就是接受稅務機關的委托,幫助個人和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因取得臨時收入而替他們開具發票,征收稅款解繳國庫,并收取一定的手續費的行為。什么樣的個人和單位需要代開發票呢?一般情況下,有以下幾種情況供參考:1、依法不需要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和個人臨時取得經營收入;2、實行委托代征稅款方式的、符合代開發票條件的個體工商戶;什么樣的收入不得代開發票呢?一般情況下,有以下幾種情況:4、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且已領用發票,但臨時取得超出領用發票使用范圍或者超過領用發票開具限額以外的業務收入,需要開具發票的;5、被主管國稅機關依法收繳發票或者停止發放發票的納稅人,取得經營收入需要開具發票的;6、持有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的外縣(市)納稅人來本轄區臨時從事經營活動,需要開具發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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