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殊情況下超過500萬無需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是嗎?看一個案例:M公司屬于一家銷售汽車配件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2020年6月份由于把當年新建的沿街房對外出租,開具了560萬元的房租增值稅普通發票,超過了500萬元的銷售額標準。提醒1:應稅服務年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但不經常提供應稅服務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可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提醒2: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可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提醒3: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的,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書面說明再如:自然人W,由于銷售了一批鋼材,去當地稅局代開了600萬元的增值稅普通發票。提醒: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其他個人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應稅服務年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其他個人不屬于一般納稅人。
1、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3號 ):“第四條 下列納稅人不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 2、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若干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號):“三、《辦法》第四條第二項所稱的“其他個人”是指自然人。”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九條 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可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4、根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第三條 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但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可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5、【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2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三)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的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