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所稱投資是指企業及其各級權屬企業從事的固定資產投資和長期股權投資。
投資項目后評價是指投資項目投入使用或運營一定時間后,通過對項目前期準備、實施過程、運營情況及其影響效果進行全面回顧和系統評價,與項目決策時預期的目標進行對比,找出差異,分析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對策建議,以改善企業投資管理,達到提高決策水平和投資效益的目的。
按照要求,企業應對《投資項目后評價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對出現重大情況或重要變動的投資項目,企業要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國資委,并依據后評價的結論和國資委研究意見,調整方案推進項目進展或做出終止項目的決定。
企業財務總監應對《投資項目后評價報告》提出獨立意見,對可能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重大投資事項應專項報告國資委。
企業應將本年度《投資項目后評價報告》等有關文件于每年9月30日前或根據國資委要求時間報國資委備案。
投資項目后評價工作應把握以下原則:
(一)科學規范原則。根據投資項目類型、決策程序、實施進度等情況,采用科學的評價方法,形成規范的《投資項目后評價報告》。
(二)全面真實原則。從項目立項、論證、決策、實施、運營等方面全面真實反映情況。
(三)定量定性結合原則。注重投資項目論證決策、實施過程、運營管理等方面的定性評價與經營指標的量化對比分析有機結合。
(四)查漏補缺原則。通過后評價仔細查找投資項目管理中的漏洞和缺陷,提出整改措施并予以落實。
投資項目后評價主要采用對比法進行分析評價,即根據后評價調查得到的項目實際情況,對照項目立項時預期目標,找出偏差和變化,分析原因,得出結論和經驗教訓。
投資項目后評價的主要依據如下:
(一)國家、省、市關于投資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
(二)國資國企改革發展規劃及企業發展戰略規劃。
(三)國資委、企業董事會或其他決策機構關于投資項目的批準文件。
(四)可行性研究報告、專家評論意見、法律意見書、資產評估報告、風險評估報告及風險防范化解預案、財務總監審核意見、盡職調查報告、有關投資協議、合同、章程
、投資合作方有關情況說明及證明材料等。
(五)招投標文件、主要合同、工程概算調整報告、監理報告、竣工驗收和結算資料、審計和稽查報告、財務決算報告及其相關批復文件、生產期間的經營管理資料等。
凡是列入特別監管類和企業年度投資計劃(包括股權投資項目和500萬元及以上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投資項目,原則上均要納入后評價范圍。市政府交辦的任務項目按市政府有關要求執行。
投資項目后評價的主要內容包括項目投資方向評價、項目論證決策過程評價、項目執行過程評價、項目實施效果評價、項目持續能力評價以及投資管理能力綜合評定等。
按照固定資產投資、股權投資類型的不同,分成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后評價報告和股權投資項目后評價報告。
企業是投資項目決策管理的責任主體,也是投資項目后評價工作的實施主體,應建立健全后評價工作機制,負責本企業和各級子企業投資項目后評價的組織和管理工作。
投資項目后評價由企業自行組織實施或聘請具有相應資質和能力的中介機構實施,并形成《投資項目后評價報告》。凡承擔項目可行性研究、審計評估、規劃設計、工程建設、項目管理等業務的機構不得作為該項目的后評價承擔機構。
國資委負責投資項目后評價的指導、監督、檢查,定期或者不定期抽查企業開展投資項目后評價工作情況,必要時對有關投資項目組織開展后評價。
企業應自投資項目完成投資滿兩年后,在下一個會計年度完成后評價。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完成時間以竣工驗收投入運營時間為準;股權投資項目完成時間以工商注冊或變更時間為準。
企業應當制定投資項目后評價工作方案,明確項目后評價承擔機構、組成人員、工作職責、工作目標、完成時間等內容。
企業投資項目后評價結果(有關經驗、教訓和政策建議)應當作為企業編制戰略規劃、年度投資計劃和提高投資決策水平的重要借鑒以及評價企業董事會和考核企業領導人員經營業績的重要依據。
后評價結論不符合可研預期目標的投資項目,企業要出具詳細分析報告,并提出整改措施和行動計劃。
國資委依據后評價結果,總結推廣企業投資管理中的典型經驗,指導企業加強投資管理,防范投資風險,提高投資收益。
附件 1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后評價報告提綱
x x x x x x (后評價單位)
X X 年X X 月
參加后評價人員名單
一、項目概況
(一)項目基本情況簡述
主要包括項目名稱、投資方、建設地點、建設內容及規模、總投資、資金來源、建設周期等。
(二)項目論證決策過程
主要包括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及論證、盡職調查、風險評估、法律意見、財務總監審核、決策和審核過程等。
(三)項目主要目標
主要包括經濟效益、技術和其他方面的預期目標。
二、項目投資方向評價
項目是否屬于企業主業,是否符合濟寧市市屬國資國企改革發展規劃及企業的發展戰略規劃等。
三、項目論證決策過程評價
項目前期應當開展的可行性研究及專家論證、盡職調 查、風險評估、法律意見、財務總監審核、決策和審核等開展情況,是否合規。
四、項目執行過程評價
(一)項目準備階段評價
主要包括項目合同及投資協議的簽訂、項目設計、資金籌措、采購招標、開工報批等開展情況,是否符合程序規定。
(二)項目實施階段評價
主要包括項目合同及投資協議的執行,項目進度、投資進度、質量控制、資金支付、財務管理、項目管理等執行情況;是否規范有序。
(三)項目完成階段評價
主要包括項目驗收是否及時、規范,投資核算等是否符合要求。
五、項目實施效果評價
(一)經濟效益評價:項目投產運營以來營收、利潤等財務指標的實現程度。
(二)技術水平評價。項目產能、工藝、質量等技術指標的實現程度。
(三)其他目的、目標實現程度。
六、項目持續能力評價
(一)持續能力的內部因素
主要包括財務指標、技術水平、產品竟爭能力等因素的現實狀況等。
(二)持續能力的外部條件
主要包括對資源、政策環境、市場現狀及發展趨勢等外部條件全面分析。
(三)項目持續能力
基于項目內部因素和外部條件分析,評價整個項目的后續發展能力。
七、投資管理能力綜合評定
(一)單項評定
1.對項目投資方向的評定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個等次。
( 1 ) 符合等次標準:項目屬于企業主業,符合濟寧市市屬國資國企改革發展規劃及企業的發展戰略規劃。
( 2 ) 基本符合等次標準:項目基本屬于企業主業,基本符合濟寧市市屬國資國企改革發展規劃及企業的發展戰 略規劃。
( 3 ) 不符合等次標準:項目不屬于企業主業,不符合濟寧市市屬國資國企改革發展規劃及企業的發展戰略規劃。
2.對項目論證決策過程的評定為合法合規、基本合法合規、不合法合規三個等次。
( 1 ) 合法合規等次標準:操作程序全部合法、合規;
( 2 ) 基本合法合規等次標準:除存在個別違反國家或國資監管有關規定且未造成重大影響的行為外,操作程序基本合法、合規;
( 3 ) 不合法合規等次標準:存在嚴重違反國家規定、國資監管法規規定的行為,涉及數額較大,或提供不真實、不完整的資料,導致后評價法進行分析判斷。
3.對項目執行過程的評定為合法合規、基本合法合規、不合法合規三個等次。
( 1 ) 合法合規等次標準: 操作程序全部合法、合規;
( 2 ) 基本合法合規等次標準:除存在個別違反國家或國資監管有關規定且未造成重大影響的行為外,操作程序基本合法、合規;
( 3 ) 不合法合規等次標準:存在嚴重違反國家規定、 國資監管法規規定的行為,涉及數額較大,或提供不真實、不完整的資料,導致后評價無法進行分析判斷。
4.對項目實施效果的評定為好、良好、較差三個等次
( 1 ) 好等次標準:實施效果各項指標的實現程度全部超出預期目標。
( 2 ) 良好等次標準:實施效果各項指標的實現程度基本實現或達到預期目標。
( 3 ) 較差等次標準:實施效果各項指標實現程度未達到預期目標,主要經濟指標與同行業平均水平有較大差距。
5.對項目可持續能力的評定為可持續、基本可持續、不可持續三個等次。
( 1 ) 可持續等次標準:內部因素和外部條件有利于項目繼續投入運營并實現預期目標。
( 2 ) 基本可持續等次標準:內部因素和外部條件可基本保證項目繼續投入運營并基本實現預期目標。
( 3 ) 不可持續等次標準:不具備繼續投入運營、實現預期目標的內部因素和外部條件。
(二)綜合評定結果為:優秀/良好/差。
1.優秀:前述五個單項評定均為第一等次。
2.良好:前述五個單項評定中沒有第三等次。
3.差:不符合優秀、良好等次標準的項目。
八、評價結論
(一)存在的問題
(二)主要經驗教訓
(三)對策建議
附件 2
股權投資項目后評價報告提綱
x x x x x x (后評價單位)
X X 年X X 月
參加后評價人員名單
一、項目概況
(一)項目基本情況簡述
主要包括項目名稱、投資方、投資總額、注冊資本、股權比例、主營業務、市場定位等。收購兼并項目還應簡述被投資企業的股東構成、股權結構、生產經營現狀等基本情況。
(二)項目論證決策過程
主要包括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及論證、盡職調查、審計評估、風險評估、法律意見、財務總監審核、決策和審核過程等。
(三)項目主要目標
主要包括經濟效益、技術和其他方面的預期目標。
二、項目投資方向評價
項目是否屬于企業主業,是否符合濟寧市市屬國資國企改革發展規劃及企業的發展戰略規劃等。
三、項目論證決策過程評價
主要包括項目前期應當開展的可行性研究及專家論證、盡職調查、風險評估、法律意見、財務總監審核、決策和審核等開展情況,是否合規。
四、項目執行過程評價
主要包括包括股東各方對于投資合同及協議的簽訂及執行情況,財務審計、資產評估、工商登記或股權變更、治理結構調整、生產經營運轉等開展情況,是否符合程序規定。
五、項目實施效果評價
(一)經濟效益、技術水平評價
主要包括被投資企業營收、利潤等財務指標的實現程 度;產能、工藝、質量等技術指標的實現程度。
(二)其他目的、目標實現程度。
六、項目持續能力評價
(一)持續能力的內部因素
主要包括被投資企業財務指標、技術水平、企業管理、產品競爭能力等因素的現實狀況等。
(二)持續能力的外部條件
主要包括對被投資企業的資源、政策環境、市場現狀等外部條件全面分析。
(三)項目持續能力
基于內部因素和外部條件分析,評價被投資企業的后續發展能力。
七、投資管理能力綜合評定
(一)單項評定
1.對項目投資方向的評定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個等次。
( 1 ) 符合等次標準:項目屬于企業主業,符合濟寧市市屬國資國企改革發展規劃及企業的發展戰略規劃。
( 2 ) 基本符合等次標準:項目基本屬于企業主業,基本符合濟寧市市屬國資國企改革發展規劃及企業的發展戰略規劃。
( 3 ) 不符合等次標準:項目不屬于企業主業,不符合濟寧市市屬國資國企改革發展規劃及企業的發展戰略規劃
2.對項目論證決策過程的評定為合法合規、基本合法合規、不合法合規三個等次。
( 1 ) 合法合規等次標準:操作程序全部合法、合規;
( 2 ) 基本合法合規等次標準:除存在個別違反國家或國資監管有關規定且未造成重大影響的行為外,操作程序基本合法、合規;
( 3 ) 不合法合規等次標準:存在嚴重違反國家規定、國資監管法規規定的行為,涉及數額較大,或提供不真實、不完整的資料,導致后評價法進行分析判斷。
3.對項目執行過程的評定為合法合規、基本合法合規、不合法合規三個等次。
( 1 ) 合法合規等次標準: 操作程序全部合法、合規
( 2 ) 基本合法合規等次標準:除存在個別違反國家或國資監管有關規定且未造成重大影響的行為外,操作程序基本合法、合規;
( 3 ) 不合法合規等次標準:存在嚴重違反國家規定、 國資監管法規規定的行為,涉及數額較大,或提供不真實、不完整的資料,導致后評價無法進行分析判斷。
4.對項目實施效果的評定為好、良好、較差三個等次
( 1 ) 好等次標準:實施效果各項指標的實現程度全部超出預期目標。
( 2 ) 良好等次標準:實施效果各項指標的實現程度基本實現或達到預期目標。
( 3 ) 較差等次標準:實施效果各項指標的實現程度未達到預期目標,主要經濟指標與同行業平均水平(無法采集數據的,以同行業上市公司平均數據作為參照值)有較大差距。
4.對項目可持續能力的評定為可持續、基本可持續、不可持續三個等次。
( 1 ) 可持續等次標準:內部因素和外部條件有利于項目繼續投入運營并實現預期目標。
( 2 ) 基本可持續等次標準:內部因素和外部條件可基本保證項目繼續投入運營并基本實現預期目標。
( 3 ) 不可持續等次標準:不具備繼續投入運營、實現預期目標的內部因素和外部條件。
(二)綜合評定結果為:優秀/良好/差。
1.優秀:前述五個單項評定均為第一等次。
2.良好:前述五個單項評定中沒有第三等次。
3.差:不符合優秀、良好等次標準的項目。
八、評價結論
(一)存在的問題
(二)主要經驗教訓
(三)對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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